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置 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
财建〔2022〕174号
有关省、自治区财政厅:
凭据《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置补助资金治理法子》(财建〔2021〕144号)划定及有关工作铺排,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、水利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下达你省(区)2022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(项目编码Z135060079040),用于支持系统化全域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。具体预算金额见附件。支出列2022年敌灾出入分类科目“211.节能环保支出”。
二、你厅收到本通知后,请尽快将资金指标下达示范城市,并对照示范有关工作要求,确定资金铺排规划。资金铺排规划应于收到资金60天内报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水利部登记。
三、资金铺排规划确定后,请尽快将资金下达到具体项目,并凭据有关划定,督促加快工作施前进度,确保项目顺利执行。要依照财建〔2021〕144号有关划定及有关财经造度,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,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。
四、要依照《财政部关于印发<中央对处所专项转移支付绩效指标治理暂行法子>的通知》(财预〔2015〕163号)有关要求,参照下达的绩效指标,科学合理填报《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置补助资金绩效指标申报表》,并于2022年7月31日前报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水利部登记,审核确认后的绩效指标作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凭据。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指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,确保年度绩效指标如期实现。
附件:1.2022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置补助资金汇总表(不发处所)
2.2022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置补助资金情况表(分发处所)
3.中央对处所专项转移支付区域执行期绩效指标表(分发处所)
4.中央对处所专项转移支付区域年度绩效指标表(2022年度,分发处所)